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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雨遮:目的為遮雨防曬用途,通常在窗戶或冷氣孔上方,僅具功能性用途,不具備實際使用面積需求,過去得花1-2坪房價購買,北市甚至要花百萬元,卻只買到只能站鳥、不能站人的「虛坪」。

☆屋簷:泛指斜屋頂牆面突出部分,平屋頂突出部分也稱為屋簷;依照建管法規規定,屋簷可突出於建築物外牆中心線1.5公尺,主要功用是阻擋雨水直接進入。

☆未來不可登記,也不能計價!雨遮、屋簷過去可登記為附屬建物,也可計價;雖然自2011年5月1日「預售屋定型化契約」出爐後,規定可登記、不計價,但實務上還是出現灌入總價的投機行為,內政部才會明訂,後年起申請建照建案全面不登記、不計價。

原文網址:自由時報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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